■工厂私设的暗管被拆除。(通讯员供图)
珠江时报讯(记者/林一峰通讯员/陆嘉辉)厕所下水管内偷藏废水排放管,从下水道流入王芝涌……接到群众举报附近有刺鼻气味,南海区环境保护局狮山分局近日迅速开展排查、执法,将工厂主彭某送上法庭,彭某或被判刑并需赔偿治污费用28万余元。
工厂偷排废水被查
2月22日,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该工厂,发现工厂已被取缔,大门旁的偷排管道被砖石掩盖。据执法人员介绍,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期间,彭某在没有办理工商执照、环保审批手续及配套废水处理设施的情况下,雇人进行不锈钢门窗加工。
“该厂所处位置十分隐蔽,从河涌水质变化上难以摸排到此处,还是群众举报为我们提供了办案线索。”执法人员表示,气味飘散范围大,执法人员只能逐间排查,最终锁定了这家不锈钢门窗加工工厂。
2018年4月9日,南海区环境保护局狮山分局对该厂进行执法检查,随即联合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对该厂进行查处。现场执法时,两名工人未意识到行为可能触犯法律,仍在进行操作。
“环保执法要求证据链齐全,包括废水从何处流出,如何偷排到外环境,从何处进入河涌,为此我们花了一上午进行取证。”执法人员介绍,取证并不顺利,厂内废水排出外环境的管道十分隐蔽,最终执法人员发现一块水泥有修补痕迹,打开后才找到排污管。
采样检测发现,彭某的不锈钢加工厂排放的废水中,总铬浓度为36.4mg/L,总铜浓度为15.5mg/L,分别超出了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规定的23.3倍和14.5倍。
工厂主或被判刑
案发后,根据法律规定,南海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彭某承担污染治理费用280224元,依法承担本案专家评估鉴定费用110000元,以及在佛山市级以上(含市级)新闻媒体赔礼道歉。目前,因被告彭某对上述起诉存有异议,法院宣布休庭。
“废水直排不仅可能被判刑,还可能面临高额民事赔偿金、按日计罚的高额行政处罚罚款。”执法人员介绍,2018年,南海区环境执法人员在狮山立案查处某企业时,按日计罚罚款高达108万元,希望各企业主不要知法犯法以身试法。
新闻推荐
■镇街声音2月26日,佛山市南海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南海区区长顾耀辉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要构筑镇街产业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