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双十一”大家都在忙着“剁手”,而赵某却忙着剁“锁”——撬锁偷电瓶车,但销赃后不到两天就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罪的嫌疑人赵某提起公诉。
2012年到2017年间,赵某因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先后两次入狱共计6年零3个月。出狱后,他未能痛改前非,总是嫌上班太累,整天游手好闲挥霍时光。2018年11月11日,赵某收到朋友许某(在逃)的信息,让他跟自己一起去外面“捞点钱”。
两人开车来到达某商圈,赵某发现路边的大型超市外有一辆崭新的黑色电瓶车(新车价值近3000元),并且无人看守,适合下手。他立即带上事先备好的作案工具,观察好周围的动静后,开始切割电动车锁。作案成功后,赵某将车交给许某早就联系好的买家。
这次行动,共获得了700元的“报酬”,分赃后,两人还计划以后长期合作。2018年11月13日,公安机关将赵某抓获。
温江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且是在出狱不久实施,社会危害较大,遂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赵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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