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3月,各大高校陆续开学,一些不法分子又开始打着“用明天的钱提前实现今天梦想”的幌子,频频设下套路,让不少青年学子深陷非法“校园贷”。
记者从云南经侦大队获悉,随着P2P兴起,多如牛毛的网络贷款平台纷纷上线,不少非法“校园贷”开始转入校园寻找机会,以方便、快捷、低息、低成本为诱饵,设置多种消费合同陷阱,诱骗消费欲望强的大学生贷款消费,合同签订后使出多种手段让贷款利滚利,导致“暴力催债”、“裸条借贷”甚至“欠贷自杀”等案件发生。
不要以为非法“校园贷”的受害者只存在于网络贴吧和新闻里,最近几年,我们周围有一些大学生深受其害。
本版文图均据春城晚报
【案例】
借款8万还了14万还欠百万
女大学生小梅3年前先后从60多个网贷平台上共借款8万元后导致债台高筑,拼命连本带息还款14万余元后,至今还欠下近100万元巨债。
债台高筑的小梅无法按期偿还近100万元的巨债,平台便对其手机内存储的所有联系电话进行拨打,不仅不分昼夜地打电话给小梅的父母催款,小梅的亲朋也都收到平台方催款电话,并且是24小时不间断地打,搞得她的亲友们叫苦不迭。
借1300元变成欠20000元
小赵是某大学的一名大二学生,在不到一个月期间,他在近10家网络平台借贷,“先是借1300元,还2000元,然后再借1300元,又还2000元。”小赵说,如同滚雪球一般,他借的钱越来越多,还不起了,就只好向另一个网络借贷平台借。
“利率一般是20-30个点,还款期为6天。”除了在网络借贷平台借款,小赵还在微信上借了款,而对于这些借款平台是否正规,他一无所知。不敢告诉家人,又不敢不还钱。为此,小赵曾一度与家人失去联系,甚至连头发都愁白了。
【支招】
大学生如何远离“校园贷”?
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和成长,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做到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同时,提醒身旁的同学和校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上了不法分子的当。
要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时刻绷紧自我保护这根弦,保护好个人信息和隐私,注意留存相关凭据。当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第一时间与同学、老师和家长商量,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如果,一不小心掉入了非法“校园贷”的陷阱,遇到不法催债人、暴力催债人时,一定要及时报警,并勇敢地与父母沟通。同时,保留借贷双方信息、转账记录、银行流水以及短信、聊天记录等相关凭证。
【链接】
非法“校园贷”的常见形式
高利贷:根据最高法院规定,借贷双方约定年利率未超过24%,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利率在24%-36%系自然债区。若借贷双方约定利率超过36%,则定为高利贷,不予支持。
裸条贷:不法债主通过要挟借贷者以裸照或不雅视频作为贷款抵押证据的行为。
传销贷:不法分子借助校园贷款平台招募大学生作为校园代理并要求发展学生下线逐级敛财。
刷单贷:利用大学生求职心理,以贷款购物刷单获取佣金名义进行的新型诈骗。
多头贷:主要指因从多个非法“校园贷”平台进行贷款,形成一种“以贷还债”式的多头贷。
培训贷:打着金融创新旗号的“培训贷”实为“校贷”的新变种,专门坑骗涉世未深的大学生。
最后,再科普一点民间借贷的法律知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年利率24%以内的利息有效,超过36%的利息无效,可以追回。而24%-36%之间的叫自然债区,如果已经还了,则追不回来。所以,借钱之前一定三思而后行,不要轻易陷入非法“校园贷”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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