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先生问:不久前,宋某饮酒后驾驶私家车,与我的车辆发生剐蹭,没有人员受伤,只是我的车辆受损。鉴于我们双方对事实、事故成因和赔偿数额都没有异议,于是就撤离了现场,并立即签订“私了”协议。后我要求宋某按“私了”协议支付赔偿款,谁知他出尔反尔,还说协议是在他醉酒状态下签订的,没有法律效力。请问,对酒后驾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以私了吗?
潘家永律师答:一般来说,对于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在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即可以私了。但是,如果行为人具有其他违法情形的,那就不允许私了,而必须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3条第1款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1)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2)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3)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4)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6)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7)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据你所述,宋某系酒后驾车,这必须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所以不能私了。其中,经查宋某确实是饮酒后驾车的,由公安机关暂扣驾驶证和处以罚款;如果查证是醉酒驾车的,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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