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河南许昌一男子突然收到微信好友发来的借钱信息,说:“在吗?能不能借500元?”还用语音说了声“是我”。听到是好友本人,该男子马上把钱转了过去。然而,该男子向对方再次核实时,朋友却直呼没有借钱,是自己的微信号被盗了。如今的一些骗术,已达到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
近期,全国已发生多起类似的微信语音诈骗案件。据媒体调查发现,这些案件背后都有山寨微信的“身影”。一些不法软件开发者开发的山寨微信,具有多种正版微信没有的功能,包括转发语音、红包秒抢、防止撤回、修改微信定位、一键克隆朋友圈等。
炮制山寨微信软件,不仅关系到版权保护的问题,更关系到公众的网络安全。软件“李鬼”凭借山寨微信,轻松侵入和控制用户手机,动辄获利巨大,俨然一颗网络“毒瘤”。根据《网络安全法》,对于这种“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理应获得“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等处罚,但令人遗憾的是,鲜有处罚“拳拳见肉”,类似网络骗局仍屡有发生。
此外,还应看到的是,山寨微信软件往往只是手段,诈骗他人钱财才是目的。对于利用山寨软件诈骗的违法犯罪分子,除了根据《侵权责任法》承担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更应被追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侵入计算机系统、诈骗等刑事责任,以及承担从业禁止的后果,即“终身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
在巨大的利润面前,不法分子总有铤而走险的冲动。也只有让他们付出民事、刑事上的沉重代价,才能真正产生震慑、教育的作用。面对山寨微信的违法乱象,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执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网络秩序,让公众更加放心地享受信息技术带来的便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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