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城西路西湖一侧的人行道上少了汽车占道,市民散步赏景无障碍。本报记者 庄园 摄
本报讯(记者吴冰)连日来,交警部门组织警力,对市区重点路段人行道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整治。昨天,记者走访市城区部分路段发现,经过整治,人行道上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减少了。
昨天,记者走访了市区环城西路、环城南路、中山路、文星路、新桥西路等多个路段发现,上述道路两侧车辆大多停放有序,汽车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现象也有所改善。“近几日,市城区部分路段人行道上违停现象有所减少,路面行走起来也变得顺畅了。”市民余小姐如是说。
不过,记者在走访过程中也发现,仍有个别车主文明意识较为薄弱,将车辆随意停放在人行道上。在市区新春路,一处人行道上,几辆小车将车停放在上面,给市民出行带来了不便。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机动车停放秩序,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工作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交警部门于5月9日发布了《关于规范市区机动车停放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其中规定了严禁在24条道路人行道上停放汽车。记者从交警市区一大队了解到,考虑到部分车主的停车习惯及可能还不清楚《通告》相关内容,交警人员对汽车在《通告》中规定路段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行为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予以警告处罚。
据了解,9日至12日连续3天,交警市区一大队对市区重点路段人行道上机动车乱停乱放的行为,共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876宗。通过近几天的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人行道的乱象有所减少。自13日起,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强《通告》中所述路段管理,严查严处违规停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于不按规定停放的,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对在禁停路段或设有禁令标志的人行道上停放的,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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