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湖北仙桃市彭场镇马沟村村民对媒体报料称,10月1日,他的父母在吃过晚饭后“上吐下泻”,父亲还出现“四肢不能动弹、意识不清楚”的症状,被送往医院抢救。该村民透露,事发当晚,同村及附近大岭村的多名村民也出现了相同症状,医院初步判断为“食物中毒”。
同一个村,不同地方的多位村民并未食用相同的食物,却几乎同时出现“食物中毒”的症状。事有蹊跷,毒源在哪儿呢?当地政府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经初步调查,系涉事企业湖北展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有毒物质泄漏,造成自来水污染,金属钡超标。事发后,涉事企业被勒令停产。目前经整改,该企业已经复产。
事件至此,“食物中毒”总算有了一个合理的解释。另据当地政府最新通报,事发后经全力救治,截至10日,除两位村民在院治疗外,其他人员均已康复。而且仙桃市在紧急救治患者之外,还在第一时间采取了切断入村水源、保障饮水供应、进村入户排查、持续水质监测等应急措施,10月4日在水质达标后恢复了供水。
看来,当地政府的紧急处置和善后是不错的。但站在村民的角度,此事无疑是无妄之灾,喝一口自来水如同饮毒,在家中烹煮食物,毒素已潜藏其中,类似体验已远远超过了正常人的经验。即使是经住院治愈安然无事,哪怕是检测证明水质已完全达标,其残存的心理阴影恐怕一时也无法消除——明知当下是在喝安全的水,他们也很难避免一丝丝疑虑油然而生:会不会哪一天这水就可能不再安全?
让马沟村村民过上正常的生活是政府的责任,而要实现这一点,就不能不把目光紧紧盯在涉事企业身上。发生有毒物质泄漏,造成自来水污染,金属钡超标,严重者可能导致中毒者丧生,这无疑是天大的祸端。闯下如此大祸,这家企业能否吸取教训?
答案可能并不乐观。有媒体注意到,涉事企业曾经连续多年因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被当地环保部门处罚。2017年,监管部门对该公司废水总排口进行取样检测,数据显示超标9.2倍,企业被处以缴纳排污费数额5倍的罚款1.7241万元;2018年,还是这家企业,因为采取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被当地环保局处以20万元罚款。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看来在这家企业的履历上不是一件新鲜事。采取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其违法的性质则更为严重。现在造成自来水污染,使村民饮水如饮毒,追溯这一过程,怎么看怎么都觉得是势所必至之举。
假设一下,如果几年前涉事企业因排污受到的不仅是罚款,还有相伴而来的严厉监管处罚;又如果一家企业连续多年环保违法,事实证明已经到了不堪救药的地步,被主管部门依法红牌罚下,还会有今天多位村民的中毒吗?
第一次排污超标,罚款1万多元,第二次因采取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罚款20万元,不可否认罚款也是主管部门的一种监管方式,但假若涉事企业并未因领到罚款而自我约束,让公众看到其在环保上的切实进步,主管部门也并未因监管客体有劣迹领过罚款而对其提高警惕,从而强化监管,则无法避免“以罚代管”的嫌疑?
污染村民饮用水,差点闹出人命,但在前后短短几天时间里,涉事企业据称就经过了整改,恢复了生产。这样的一幕,对当地村民来说相信并不陌生。相似的场景看得多了,也许会让他们麻木,但局外人却不能不暗暗心惊:人命关天,如果再来一次污染,是否还会如此幸运?
中毒的所有村民平安,涉事企业整改后复产,不代表事情就此结束。一家有前科而且受到过监管部门处罚的企业,酿出的问题何以一次比一次严重?尽管问题一次比一次严重,为什么总能够平安过关?针对社会关注的这些焦点,仙桃市有关部门应予彻查和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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