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峰
近年来,浙江台州市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不断联合,提高了公共场所AED配置速度和覆盖密度,不少县(市、区)还将其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随着设备的陆续投放,相应的培训有无到位、市民对AED的知晓率有无提升、紧急时刻AED是否派上用场,记者采访获悉,台州市公共场所共投放AED226台。随着近年来对AED的宣传和培训活动陆续增多,市民对AED有了新的认识。但面对“紧急时刻是否会使用AED救人”的提问,多数人表示“有顾虑,不敢”。(11月13日《台州日报》)
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每年我国心脏猝死发病人数超过54万人。心源性猝死中,80%以上是由室颤引起的。如果能在4分钟之内消除室颤,患者的生存率可以超过50%,这也是医学上所说的“黄金4分钟”。
正因为如此,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被誉为公共场所的“救命神器”。但媒体调查发现,群众对AED的认知水平不高,不会使用、不敢使用的情况普遍存在。在不少城市,除颤仪大多陷入了这种“平常无人问津,关键时刻无人会用、无人敢用”的窘境。如近期媒体报道,在舟山市,共布设53台AED,但自投放以来,总共只使用过两次。显然,设备配置不足、急救知识普及度不高、施救者心存顾虑等因素,都是推广AED所面临的障碍。如果说AED是挽救生命的利器,健全的急救体系则是覆盖更广泛的保护网。在这张网上,每个人都是一个节点,“只有人人都有救人能力,人人才有获救机会”。
目前,台州市公共场所已投放AED226台,以及全市救护员培训、救护知识普及培训的课程中都涵盖了AED的相关内容,值得推崇。因为从现实需要来看,急救应该成为每个人基本的生活常识和生存技能。这就要加大对普通公民的急救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健康素养。在发达国家,接受过基本急救技术培训的群众被称为“第一急救员”。因为不管任何意外发生,第一个到达现场的不一定是医护人员,可能是市民,可能是消防队员,也可能是警察。危急时刻单纯等待医疗救护人员到场施救,很可能会使伤病人员失去救治的希望。
另外,不仅要让更多群众懂得急救知识,会使用AED等急救设备,更重要的是要培养群众急救他人的意识,只有勇于担当,挺身相助,才能呵护生命。如果紧急时刻没人会用、没人敢用,那么在公共场所投放AED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目前,民法总则已作出了“免责”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在现实中,应当褒奖见义勇为行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努力打消救助人的疑虑。总之,“救命神器”既要配好用好,还要鼓励群众会用敢用,只有这样,才能挽救更多人的宝贵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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