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瞭望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近日,广东省与北京市、海南省、河南省、江西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大力推进跨区域数据共享应用,共同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推动“四省一市”人员往来和经贸合作更加密切、更加便捷。
政务服务从市内“跨区通办”,到省内“跨市通办”,再到国内“跨省通办”,范围不断扩大,便民不断升级,给办事群众带来了巨大便利。比如,一个人从A省回到B省工作,需要将A省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到B省,如果在过去,他就得在转出地与转入地来回跑,费时费力费钱,有了“跨省通办”之后,在手机上就可以办妥,省时省事省钱。
“跨省通办”对个人而言,打通了异地办事的堵点难点,更加便民;对企业而言,有利于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和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意义更加重大。鉴于此,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9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前实现第一批58个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广东与“四省一市”实现跨区通办,正是率先落实“指导意见”之举。
推动“跨省通办”,涉及流程再造,必须深化“全程网办”。现场办理是“跨省通办”的一个瓶颈,各地要求不一,令办事群众无所适从。除法律法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尤其要改革制约全流程网上办理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
推动“跨省通办”,涉及线下服务,必须拓展“异地代收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千差万别,难以全部电子化,有些必须当面递交材料。因此,在不改变各省区市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通过“收受分离”模式,窗口收件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通过邮件寄递至业务属地部门完成办理。
推动“跨省通办”,涉及统一行动,必须强调“心往一处想”。方便办事群众,势必增加政务服务工作量,有些可能还是“份外事”。因此,各省市必须要有“全国一盘棋”思想,拿出诚意来,让“跨省通办”的“朋友圈”实现全国覆盖。
◎连海平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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