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梓佩
2020年10月,河南省焦作市第十七中学教师姚燕燕在网上发布视频,质疑职称评选不公。3月31日,姚燕燕诉山阳区教育局行政不作为案一审开庭。就在庭审前两天,焦作市第十七中学发布情况通报,责令其删视频、停课,建议教育局给予其处分。
事情发展到现在,这场职称评选越来越让人看不透。2020年11月,山阳区教育局介入调查,称未发现评审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但公示工作不细致、操作不规范。姚燕燕起诉山阳区教育局行政不作为后,2021年1月28日,山阳区教育局决定给予部分学校领导诫勉谈话。3月29日、30日两天,山阳区教育局又发通报,称姚燕燕反映的不是事实。职称评选理应公平公正,既然各方各执一词都不退让,确实有必要说个明白,别冤枉了任何一方。不过,校方这招“先声夺人”用得着实糟糕。
既然认为姚燕燕反映的并非事实,校方完全可以逐条辩驳,教育局也曾多次就此事作出处理。如今既然走到对簿公堂这一步,是非曲直有司法机关定夺,法院的判决书不比自己写的通报更令人信服?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教育局没有不作为、确认视频内容并非事实,那么就算当事人不删除视频,对学校能有什么影响呢?将教师停课免职,校规中是否有相关根据?至于提请教育局给教师处分,很像是小孩子之间发生争执,打不过便威胁对方,要找自己家长来帮忙。
可见,赶在庭审之前,又是责令又是处分,搞“一致同意提请”的集体请愿,还面向“广大网友朋友们”发布通报,不仅对解决问题毫无帮助,反而显得恼羞成怒,只会让人感到校方不但无理,而且无礼。何况,这场庭审的被告是教育局而非学校,学校却急着跳出来。很可能,“广大网友朋友们”本来还想静待裁决结果,看到校方如此咄咄逼人,在情感上直接倒向了当事人一边。
学校为何这样做?有处细节值得细品:短短一份情况通报,前后五处谈到“影响”,反复强调要消除当事人造成的不良影响。看来,比起职称评选争议本身,学校更关注评选争议造成的影响,尤其对社会舆论感到畏惧。可有必要么?每个人都有独立的判断能力,只要理据充分,自然能够信服相关裁定。倒是如此“先声夺人”,让人纳闷:所谓“坚持问题导向”,就是这样对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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