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记者陶奇通讯员童玲英德将结合实际强化人才评价激励服务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人才,出台30项人才政策,其中不乏可直接申请的各类资金补助。日前,英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布《进一步加快人才发展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人才发展目标,到2020年底,纳入该市人才资源库管理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等六类人才总量要达到6万人,预计约占全市人口总数的二十分之一。
《方案》提出,英德市要健全党管人才机制体制,确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和全市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员单位以及市各人才服务工作站成员。同时,该市将完善人才工作考核指标,将人才工作作为市委书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镇(街)党(工)委书记党建“述评考”的重要内容,并完善相关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到2020年底,纳入英德市人才资源库管理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等六类人才总量要达到6万人,其中党政人才1200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规模以上企业)2000人,专业队伍人才达2万人,高技能人才250人,农村实用人才1.2万人,社会工作人才达2.4万人。
同时,英德将加大乡村振兴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特色产业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开发力度,集聚一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领中低端人才全面发展,人才素质明显提升。到2020年底,全市人才资源库在库人才受过继续教育或培训提升的做到全覆盖,受过高等教育比例达20%。
在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方面,英德到2020年底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人才在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中占比要达30%,在各产业集聚区建成人才小高地,各类人才队伍的年龄、专业、层次结构趋于合理,在城乡、产业、行业的分布明显改善。
《方案》还提出,到2020年底,人才创业发展的生活环境配套和公共服务配套要进一步优化,各级党委(组)、市直各部门人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人才居住、子女教育、便捷服务等保障体系更加完善,鼓励创新、追求和谐的社会文化氛围基本形成;人才投入不断增长,基本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的人才投入体系,逐年提高市财政人才发展专项经费的财政预算,并注重投入与产出效益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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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乡贤:回乡创办或投资农业规模达50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规模达8000万元以上的杰出乡贤,所创办或投资的企业实际投入资金额完成30%后,将可获得最高50万元的人才开发和留用专项支持资金。
大学应届毕业生:大学应届毕业生到英德自主创业满3年、年税收10万元以上、带动10人以上就业的,除申请清远市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创业补助外,英德额外给予3万元创业奖励。
农村实用人才:(1)英德市在岗农技推广人才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晋升者,除获得清远市持证毕业补贴50%学费外,英德市额外补贴20%。(2)对乡村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经评议通过后可发放一次性最高3万元资助。
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英德市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晋升为高级技师或取得博士学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由市人才办、市人社局联合向清远市人才主管部门申请一次性补助5万元。
行业人才:经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推荐的受行业普遍认可、技术含量较高、对行业贡献较大的人才,经过评审获批,可作为“英德市企业荐才”人选,享受月津贴200元、安家补助2万元,安家补助在人才认定公示结束后三个月内开始发放,2年内发放完毕。
优秀企业家:每年组织20—50名农业企业负责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省(市)重点人才工程负责人外出学习培训与考察交流。
科研团队:(1)对入选省“扬帆计划”扶持的科研团队,在《清远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实施期内,清远市实行1:1资金配套,配套资金由清远市财政和英德市财政共同分担,其中英德市财政分担20%。(2)在清远市激励科级创新十条政策实施期满后,对入选“扬帆计划”、“起航计划”扶持的科研团队,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给予一次性1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配套。
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1)鼓励创建名师、名医、文化名家工作室,以竞争择优方式对工作室进行建设扶持和研究项目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万元。(2)对技能传授和工作业绩突出的被评认定为“英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每个工作室5万元资金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省、清远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高层次人才:(1)对在英德工作的清远市一至六类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进行配套补助,配套补助标准按照清远市财政发放的20%执行,其中第一类高层次人才月津贴2000元、安家补助20万元,第二类高层次人才月津贴1000元、安家补助10万元,第三类高层次人才月津贴800元、安家补助8万元,第四类高层次人才月津贴600元、安家补助4万元,第五类高层次人才月津贴400元、安家补助3万元,第六类高层次人才月津贴200元、安家补助2万元。
(2)对引进获得国家、省、清远市特殊荣誉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带着重大项目、带领关键技术、带动新兴学科的高端人才并获得清远市高端人才引进资金资助的,实行一事一议,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不超过10%(不超过50万元)进行配套资助。
(3)对英德市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除享受清远市财政发放的15万元生活补贴外,由英德市财政再额外发放2万元补贴,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
(4)按“分层次、保无房”原则,被英德市引进培养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以及入选省市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享受安居便利;辖区内评为清远市级以上人才(团队核心成员)优先纳入当地人才公寓或购房补贴统筹范围。
(5)纳入英德市高级人才信息库管理的高级人才在人才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文体生活、交通出行、创业扶持等方面享受优先便利服务,并可在市内二甲以上医院享受免费体检和绿色医疗服务。
此外,成功推荐高层次人才也有可能获得奖励。《方案》明确:对为英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起直接、关键作用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等社会力量,经审核确认后给予奖励。其中,符合清远市“人才高地”政策激励条件的,申请清远市财政奖励资金;不符合清远市“人才高地”政策激励条件,但有引进清远市内外获得地市级杰出人才、拔尖人才、领军人才等高级人才称号的,引进一人给予1万元,一个团队给予2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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