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焕爽年均办案170余件,是全省人均办案量的三倍。受访者供图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三级检察官季焕爽,年均办案170余件,是全省人均办案量的三倍。由于刻苦钻研,他成为精通检察业务的“行家里手”。他坚持“办一类案件写一篇调研、读一本好书写一篇心得、见一个典型写一篇信息”的调研思路,将理论与工作相联系,学以致用。
在涉黑、涉众案件办理中敢于亮剑
季焕爽,男,1987年9月9日出生,汉族,河南省封丘县人。河南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三级检察官,现工作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季焕爽年均办案170余件,是全省人均办案量的三倍;他在涉黑、涉众案件办理过程中立场坚定、敢于亮剑,成绩突出。
办理余海龙故意杀人案,为了查清事实,季焕爽多次对案发现场进行勘察,并对遗漏的作案工具进行补充鉴定,在穷尽所有手段仍然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时,他坚持对余海龙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余海龙释放后主动要求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双方当事人最后达成和解,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办理张石明诈骗案,为了确定张石明的供述是否属实,季焕爽多次前往张石明工作的豪美铝厂调查取证,走访案件有关人员,前往被害人工作的蔬菜批发市场对被害人进行询问,最终认定案件无法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将张石明无罪释放,张石明也通过国家赔偿程序得到了赔偿。
精通检察业务的“行家里手”,好评不断
季焕爽扎根基层,牢记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他所在的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地处粤北山区,承担了清远市近三分之一的公诉案件,且案件种类多、难度大。面对困难,季焕爽坚持“多办案、多请教、多思考”以及“边工作边学习”的思路,通过各种途径主动学习请教。
2014年1月,参加广东省检察机关第一期新录用人员培训班被评为“优秀学员”,并获得“法治中国”演讲比赛一等奖;2014年9月,承办的案件参与清远市检察机关观摩庭审活动,被评为“全市优秀公诉庭”;2015年1月,承办的案件参与全省优秀公诉庭评比取得第二名佳绩,获评全省“优秀公诉庭”;2016年2月,他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2018年11月,参加第八届广东优秀公诉人大赛获“广东省优秀公诉人”称号,并获优秀论文奖。
办一类案件写一篇调研见一个典型写一篇信息
季焕爽坚持“办一类案件写一篇调研、读一本好书写一篇心得、见一个典型写一篇信息”的调研思路,将理论与工作相联系,学以致用。2014年以来,季焕爽撰写调研文章、检察信息和宣传报道50余篇,被国家级、省级期刊报纸采用,结合办案实践所撰写的案例信息多篇被《南方日报》《广州日报》及《清远日报》转载,并完成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调研课题一项。他善于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敢于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如在办理梁某等8人假冒注册商标案时,他在庭审中敢于创新、勇于突破,率先使用了新《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证人出庭、侦查人员出庭及鉴定人员出庭等举证、质证方式,并通过多媒体播放视频、视频截图的形式举证,取得了良好的出庭效果。
值得一提的是,该庭审参加了广东省检察机关首届优秀公诉庭评比,由于庭审过程中采取《刑事诉讼法》中新增加的证人出庭、侦查人员出庭及鉴定人员出庭等等程序,并采取了新颖的多媒体示证方式,符合“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改革,为创新庭审模式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庭审获得了省检察院评审组的高度认可,最终取得第二名佳绩,获评全省“优秀公诉庭”。
采写:清远日报记者王喜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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