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用于“碰瓷”的车辆。
犯罪嫌疑人用于追踪受害事主车辆位置的GPS定位器。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奚慧颖通讯员 公新文 交宣 区靖雯本版摄影 信息时报记者 胡瀛斌
2020年春运即将到来,开车回家路上,当心遭遇“碰瓷”!昨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刑警部门通报中获悉,近期警方成立专案组重拳打击伪造交通事故“碰瓷”犯罪,历经一个多月的调查和部署,共抓获25名涉嫌伪造交通事故“碰瓷”犯罪嫌疑人,破获百宗相关案件。
会上还发布了几起典型的“碰瓷”案件。记者了解到,相比传统手段,如今的“碰瓷”也“与时俱进”:如利用共享单车为作案工具与车辆“亲密接触”;或通过视频处理软件制作假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以迷惑当事人。
警方支招
遭遇碰瓷牢记这三点
遇事不要慌
一旦遇到类似“碰撞”发生,一定要冷静分析,立即并坚持报警处理,防止上当。
要主动作为
可以主动查看现场,主动报警,拨打“110”或者“112”、不离开现场,等待民警到场,主动查看受伤人员伤情。即使转账也先主动加受伤人的微信之后再转,不使用扫收款二维码方式支付,并留下对方电话和身份。
要保留证据
有行车记录仪的可以先保存好视频,沟通过程中可以对对方照相和录像、录音,有协议的要保存,保留对方通讯方式等。
案件侦破情况
半月破案百余宗23人被刑拘
2019年下半年,交警部门通过市民报警、微博网友反映、大数据比对分析等途径收集犯罪线索,发现广州市伪造交通事故“碰瓷”犯罪行为频繁发生,且部分受害人因自身存在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失驾、酒驾等),从而选择不报警处理,这样不仅自身财物损失,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犯罪的分子的嚣张气焰。
交警部门随即主动联合刑警、各区分局组成专案组,于2019年11月底至12月中旬开展多次收网行动,先后在广州天河、花都、黄埔,东莞长安、万江、虎门,清远佛冈及茂名化州等地抓获郭某通(男,25岁,网上在逃人员)在内的25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打掉8个伪造交通事故“碰瓷”的犯罪团伙,缴获作案车辆5台,手机、弹弓、弹珠、带裂痕汽车后视镜等作案工具一批。
经审查,此次专项行动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涉案百余宗,涉案金额人民币20余万元,目前已有23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值得一提的是,专项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高速公路警情同比下降高达四成。
新特点
专盯“失驾”人员下手 伪造交通事故
记者在通报会现场还了解到,在相关案件的调查中,警方发现常见的伪造交通事故“碰瓷”犯罪手法主要有三种。
一是犯罪嫌疑人在市郊高速公路上驾驶车辆故意剐蹭、撞击其他车辆,或是向其他车辆投射弹珠石头,伪造交通事故假象并逼停被害人车辆后,展示作案车辆受损部位(事先已有准备),以赶时间为由要求被害人不要报警要私了,甚至以展示文身等方式进行恐吓,迫使被害人进行赔付转账等行为,涉嫌构成诈骗或敲诈勒索。
二是犯罪嫌疑人在各处偏僻普通公路骑行单车等非机动车故意碰撞机动车,谎称受伤或以旧伤冒充新伤,或使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要求被害人支付医疗费、营养费、赔偿费等各种费用的行为,涉嫌构成诈骗或敲诈勒索。
三是犯罪嫌疑人通过各种渠道获悉失驾、酒驾人员情况,通过驾车尾随、偷放GPS定位装置等方式锁定目标人员轨迹,再驾驶机动车故意碰撞目标人员所驾车辆伪造交通事故进行“碰瓷”,后以报警为由要挟迫使被害人支付巨额赔付的行为,涉嫌构成敲诈勒索。
典型案例
高速公路上用弹弓“碰瓷”
2019年11月25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梁某、卢某驾驶奔驰小汽车在肇花高速国泰村路段,以下面的方式诈骗事主罗某775元。
案例剖析:
2到3名犯罪分子驾驶租借或自有车辆(以奔驰、宝马等豪华车低档型号最为常见)在市郊各高速公路游荡,时间段以白天和上半夜为主,物色单人驾驶或女司机或外地车牌的车辆为目标,在侧后方长时间尾随,趁目标车辆变道的时候,由车上的犯罪分子使用弹弓或直接向目标车辆投射石子波子等,在目标车上留下一些划痕,同时发出的声响使目标车辆上的事主也误以为发生了剐蹭,犯罪分子便闪灯或鸣笛示意目标车辆停车。
待双方车辆靠边停下,犯罪分子向事主展示作案车辆损坏的后视镜(事先已有准备)并指出事主车辆上的划痕,使得事主相信是自己主责,然后以赶时间为由甚至以展示文身等方式进行恐吓,要求事主不要报警要私了,迫使事主进行赔付转账等,若事主坚持报警处理,就立即上车逃走。
此类手法成功率一般,涉案数额不大,一般不超过两千元。
伪造行车记录视频“碰瓷”
2019年11月22日12时许,事主周某驾驶小车经过广州市增城区珠三角环线高速中新镇路段时,被一辆奔驰小车拦停,并以事主行驶过程中从后面飞出一黑色物体打烂其挡风玻璃为由,要事主赔偿3000元。
案例剖析:
有犯罪分子一路跟随目标车辆,使用行车记录仪记录行车视频后,使用视频处理软件增加“石子”等物品,制作事主车辆行驶中有物品飞出导致自己车辆损坏的“假视频”,随即逼停事主车辆,用视频进行欺骗和要挟。
针对失驾人员车辆“碰瓷”
2019年11月12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蔡某驾驶一台白色奥迪在华南快速往北环高速路段,以下面的方式敲诈事主曾某45000元。
案例剖析:
失驾人员,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吸毒、驾照过期、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机动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部分失驾人员存有侥幸心理,继续驾车行驶,给“碰瓷”分子可乘之机。
这类手法较新,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渠道物色仍在驾车的失驾、酒驾人员为目标,后尾随目标车辆伪造交通事故“碰瓷”,有时甚至对目标车辆安装GPS定位仪进行跟踪伺机作案,犯罪分子通常以报警要挟事主,事主自知无证驾驶,害怕可能被交警拘留、扣车,往往主动要求私了,从而被索取高额赔付。此类手法成功率极高,涉案数额较大,常常达数万元之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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