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特约通讯员/张丽思通讯员/钱重三)近日,杨梅镇镇村两级层层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驻村干部、村干部、林业站人员、护林防火信息员根据杨梅镇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包片责任,按照区域分片加强山火隐患排查、巡查和群众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责任,按要求设立森林防灭火检查站,对上山进林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并强化镇村联动,及时上报有关隐患信息,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严峻的形势下,仍有少部分村民群众法律意识薄弱,违反禁火令规定,不听从宣传指引,在野外田间进行燃烧地边草、焚烧秸秆、稻草、树枝等,带来了森林火灾安全隐患。近日,杨梅派出所、林业站在辖区开展森林防灭火巡逻时,发现蕉坑村某果地处冒出浓烟,随即发现村民李某珍正在其自家沙糖桔果地焚烧果树枝。工作人员立即对李某珍进行制止,责令其扑灭火苗后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教育警告,并且责令其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违规野外用火。
“加大森林防灭火巡查和宣传,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杨梅镇党委政府呼吁广大群众,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切勿因贪图一时便利演变成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森林生态系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同时,希望广大群众广泛宣传,教育身边亲朋好友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发现野外用火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劝导,制止、劝导无果的应立即向当地镇政府或村委会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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