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大病困难帮扶中心自成立以来,不少困难群众得到资金救助。南方日报记者叶志文摄
家住中山市坦洲镇的叶女士去年做了两次手术治疗肝硬化,为此她已向亲戚朋友们借了20多万元。“现在,每个月仍要支付近千元的药费,还好今年6月底拿到了市民政局给的5万多元医疗救助款,帮我缓解了经济上的压力。”叶女士说。
今年10月18日,市民政局将开始实行新的《中山市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下称《救助办法》)。新《救助办法》扩大了救助对象范围,对“支出型救助对象”将采取医疗费用支出及家庭财产认定分段式标准,以更好地解决困难家庭“看病难”,和普通家庭“因病致贫”等社会问题。
●南方日报记者郎慧通讯员李盛欢
对“支出型救助对象”采取分段式认定
新《救助办法》在救助对象范围、财产认定标准方面较原政策更加彰显人性化色彩。由于原有的《救助办法》存在救助门槛较高等问题,本次民政部门将继续加大救助力度,并鼓励社会组织对困难家庭给予人道主义援助。
在救助对象范围上,新《救助办法》第一次向非本市户籍居民敞开了大门。凡在中山连续住满3年,并在申请救助前已足额缴纳3年社保,且符合医疗支出及家庭财产认定条件的非中山籍居民,均可享受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此外,新《救助办法》还将散居孤儿纳入了救助对象范畴。
即将推出的新政策有一大亮点,即对“支出型救助对象”不再采取以往单一的医疗费用支出及家庭财产认定标准,而是采用分段式综合认定的方法。
家庭成员名下人均存款和有价证券市值总计低于本市12个月(含)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18年中山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976元/人/月),对其医疗费中个人承担部分,可按照超过其家庭过去一年可支配总收入的30%部分给予报销。对比原政策中,仅对超过其家庭过去一年可支配总收入的60%部分给予报销,新政策切实加大了救助比例。
家庭存款越少的困难居民,符合救助金额的比例就越高,能够获得的医疗救助款也就越多。针对以上四个不同分段符合救助部分的金额,市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一律按80%的比例进行救助,一个自然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下面我们以叶女士的情况为例,对比在新旧政策下她各能拿到多少医疗救助款。
市财政与社会善款共同帮扶困难群众
自2016年,市民政局将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细分为“收入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以来,更多“因病致贫”的困难居民被纳入到医疗救助的范畴里,莫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原本在中山一家事业单位有着稳定工作和收入的他,被诊断出患有脑膜炎,且病情已发展至影响到全身多个重要器官。如今,莫先生已花去了170多万元医疗费,仅自费部分已达62万多元。
巨额的医疗费用打破了莫先生本来安定无忧的生活,市民政局在第一时间处理了他的医疗救助申请,并一次性给予其最高上限20万元的救助款。此外,今年6月新成立的中山市大病困难帮扶中心也动用慈善救助款,另外捐助了15万元供莫先生住院治疗。
“像这样因病致贫的人也是主要的救助对象,一场病下来一家人的生活都被改变了。目前,不仅市财政在帮助莫先生,大病困难帮扶中心也积极利用慈善救助款帮助像莫先生一样因病致贫的人们。”中山市大病困难帮扶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自今年4月中心试运行以来,截至9月底,已经对191名困难居民实行大病救助,共计发放慈善救助金121.47万元。
一些因病致贫的困难居民,已经由“支出型救助对象”转变成“收入型救助对象”,何小姐就属于这样的情况。不满40岁的她去年被医院确诊为肺癌,转为“收入型救助对象”后,何小姐将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无需再向医院缴纳住院押金了。
此外,新《救助办法》增加了对“收入型救助对象”中特殊群体的救助比例。对于未成年人、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患者、戈谢病患者、艾滋病患者,市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将承担比普通救助对象高5%至10%的救助额度。
据市民政局救灾救助科工作人员透露,新《救助办法》实施后,今后每年中山市预计将增加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支出约400万元,新政策将帮助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并助力提高中山市整体医疗救助水平。
■标准
新《救助办法》划分出三个认定标准
◎家庭存款和有价证券市值总计高于本市12个月,低于16个月(含)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其医疗费中个人承担部分,可按照超过其家庭过去一年可支配总收入的40%部分给予报销。
◎家庭存款和有价证券市值总计高于本市16个月,低于20个月(含)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其医疗费中个人承担部分,可按照超过其家庭过去一年可支配总收入的50%部分给予报销。
◎家庭存款和有价证券市值总计高于本市20个月,低于24个月(含)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其医疗费中个人承担部分,可按照超过其家庭过去一年可支配总收入的60%部分给予报销。
■案例
新《救助办法》将带来哪些变化?
对象:坦洲镇叶女士
叶女士是典型的“支出型救助对象”:老俩口仅靠爱人当保安每月赚取的2340元度日,家庭名下存款共计3000多元。
医疗费:总费用近20万元,个人缴纳部分近9万元
目前,叶女士已花去近20万元的医疗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接近9万元。
新《救助办法》实施前:约得到5.7万元救助款
由于家庭成员名下存款不超过12个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旧《救助办法》计算,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其家庭过去一年可支配总收入的60%部分可纳入救助范围,叶女士能够得到5.7万元的医疗救助款。
新《救助办法》实施后:能多获得6739元,相当于三个月家庭收入
按新《救助办法》计算,根据最新分段式标准,叶女士个人负担医疗费中超过过去一年家庭可支配总收入30%的部分均可纳入救助范围,叶女士能拿到手的报销款将比旧政策下多出6739.20元,这相当于她三个月的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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