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钧钻)记者从南区良都全民公益园获悉,为倡导市民多读书、读好书,南区图书馆将实施免押金办理读者证制度,同时利用读者证开展阅读之星评比活动。
据悉,自2019年8月3日起,尚未持有中山市公共图书馆读者证(含南区图书馆读者证)的居民可到南区图书馆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办理免押金读者证。没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凭户口本、港澳人士及外籍人士凭回乡证或护照等可到前台办理免押金读者证。每张身份证限办1张读者证,借书证限借10册图书,借期30天。逾期将收取滞纳金,每册图书每天滞纳金为0.1元。
值得注意的是,读者原持有的各类型借阅证可继续使用。如需办理新的免押金读者证,须注销旧证并退还押金。办理了免押金读者证后,南区将利用该读者证开展“阅读之星”评比。据悉,凭中山市公共图书馆读者证,不分户籍和住地,只要在南区图书馆、南区自助图书馆、南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图书室借阅图书的读者,均纳入评比范围。从2019年8月3日开始,每2个月评比一次,对全区范围内各图书馆借书量最多的10名读者给予奖励。评比数据以图书馆管理系统记录数据为准。要求参评读者2个月借书数不得少于20本,如全季度没有读者借书量达标的则不启动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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