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珠海市洪湾大道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需要,需迁移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殡葬管理条例》及广东省民政厅相关规定及政策,请上述范围内的坟主亲属在公告发布起三十天内与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联系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联系的按无主坟处理,由殡葬管理处迁坟。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坪岚路13号
联系电话:0756-8813639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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