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林地区域采取戒严措施。本报记者 苏振华 摄
本报讯(记者苏振华)3月21曰,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明确从3月20日起至4月15日止,县(区)级以上政府发布清明节期间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据了解,珠海市目前正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措施,清明期间,全市森林防火检查站点将继续采取进山登记检查严管。
记者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了解到,清明期间,珠海市将继续组织全市232个防火检查站点进山人员检查登记工作,并参照往年做法增设临时检查站,增派人手、组织志愿者等,加强对进山人员的宣传、疏导、检查。
即日起,珠海市镇、村将对坟墓登记造册;镇街将组织护林、扑火人员等加强巡查,做到村、居路口有人守,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巡,严禁无关人员进山,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山,同时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五清”行动,坚决把山火堵在山下、防在林外。
民众应注意以下防范要点,确保护林防火安全。
村(居)应倡导村(居)民文明祭祀,禁止在林区内烧纸钱、放鞭炮。
对私坟集中区域和林区内坟墓,应开设防火隔离带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
留意防范重点。即重点林区(特别是成片纯针叶林区)、重点山头、重点人群,盯住林村、农林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对林区及林缘30米内公路、铁路、电力、电信等施工作业现场严格管理。
切记,严禁在林地吸烟及乱扔烟头的行为;进山不带火种;发现火情火险及隐患行为应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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