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4月6日电 江苏省教育厅近日发出通知,明确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通知要求,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择学生。江苏还将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至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江苏明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以及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要设置“幼小衔接”的过渡性活动课程。
所有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要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确保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70%,并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升入优质高中比例。
江苏提出,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占比偏高的地方要增加公办学校资源供给,合理调整招生计划,坚决防止将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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