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
3月19日,赵书阳收到华夏银行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公告:“3月30日起将开展个人存量账户的清理工作,此后将每年对符合条件的账户实施持续清理。”这是他今年收到的第一个正式清理通知。目前,他手中有5张3年以上没有使用的“沉睡卡”,面临着被清理的可能。(3月29日《工人日报》)
由于学习、工作、生活的需要,大多数人到了新城市就会在当地开通新的银行账号,人们普遍手里有多张已经“沉睡”不用的银行卡。像笔者来山东定居将近十年,手里还留着安徽宿州、阜阳、芜湖等曾经学习、工作过城市的银行卡。据央行披露,截至2020年9月末,我国共开立个人银行账户120.92亿户,人均拥有银行账户数达8.64户。
个人开户数量过多,手里留着多张“沉睡卡”,会造成个人对账户及其资产管理不善。按照规定,一个用户在一个银行只能开通一张免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借记卡。而且,造成银行资源浪费,长期不动的“沉睡卡”还成为银行内部风险点,可能被用来洗钱、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在“沉睡卡”泛滥的现实下,各大银行主动开展清理“沉睡卡”行动,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斩断犯罪分子利用他人多张银行卡账户进行违法犯罪行径的利益链。但是,银行清理“沉睡卡”不能以自我为中心,要多一些用户思维,多以用户为中心,要人性化,尽最大限度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不能让用户吃亏。
首先,银行主管部门有必要统一规范“沉睡卡”认定标准,改变目前“沉睡卡”标准由各个银行自行认定的局面,坚决不能让用户“沉睡卡”中的存款直接清零,银行对用户长期不用的“沉睡卡”只能采取限制使用措施,重新使用须经用户本人携带身份证重新激活。
再者,关键的是,银行应引导和方便用户主动注销“沉睡卡”,减少“沉睡卡”的产生,而不是银行主动替用户清理“沉睡卡”。一方面,银行应当根据用户留下的手机号码,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主动联系用户,请用户抽时间注销“沉睡卡”。同时,用户在正常办理银行业务时,应主动提醒他们及时注销“沉睡卡”。
另一方面,要方便用户异地注销“沉睡卡”,凭借本人身份证就可以查到名下的银行卡和直接异地注销银行卡应成为标配。很多人拥有多张“沉睡卡”,归根结底是异地注销银行卡非常麻烦,必须携带需要注销的银行卡,否则就没有办法异地注销银行卡。而在现实生活中,不用的银行卡早就不知道扔到哪个犄角旮旯处了,甚至丢失了,要求用户携带银行卡去注销无疑是在为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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