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湾区三灶镇鱼林村、红星村小组“龙塘文化活动中心”落成揭牌,这是金湾区委政法委试点农村社会工作以来,以“党、政、社、校、民”合作的方式,在鱼林村、红星村小组打造的第二个公共空间。该中心集社区学堂、村民文化活动等功能于一体,将通过社区文化活动等方式,促进社区参与互助。(本报10月17日05版)
构建村级文化活动中心,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现实需要,是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利的有效途径,也是深入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形势下,要实现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首先,就必须补齐乡村公共文化建设这个“短板”。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广大农民群众在物质生活逐渐富足的同时,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也在不断增强。然而,由于受设施建设滞后、文化资源有限等各方面条件的掣肘,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在很多地方,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利难以得到充分的保障。农村文化消费市场供给不足,也必然要导致腐朽落后的垃圾文化乘虚而入,严重影响农村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金湾区委政法委在试点农村社会工作中,引进广东绿耕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以“党、政、社、校、民”合作的方式,在三灶镇鱼林村、红星村建立龙塘文化活动中心,这是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构建全方位、广覆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益举措,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意义重大。
集社区学堂、村民文化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龙塘文化活动中心,不只是解决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不足的问题,让农民群众有了稳固的文化活动场所,其重要性更在于,有了这个文化活动中心,既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当地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丰富他们的精神世界,更可以借助这个平台,通过讲述、记录、传播村史等,激发村民对于本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使文化中心真正具备了“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的服务功能,成为对群众有凝聚力和归属感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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